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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协会党建和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30日

学习贯彻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国医药教育协会驻会人员27日下午进行了集中学习,黄正明会长要求把会议主要内容尽快传达到各二级机构,认真学习贯彻。

加强党建工作,就是强化党对协会商会的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脱钩不能一脱了之,要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不能因为脱钩造成行业协会商会党建管理出现真空。协会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于2015年正式组建党支部,接受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专门工作机构——党建工作局的统一领导,在工作中努力落实好“三个结合”:一是突出政治功能和强化协会的服务功能相结合;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相结合;三是把党建工作的统一性要求和协会活动的多样化特点相结合,把党建指导协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

加强监管工作,就是强化协会自治自律,在法人、资产资金、业务活动、收费纳税、诚信守信、执纪守法等方面接受监督。对于总会来讲,监管的主要对象就是法人(发起人)黄正明同志,他要对协会负责,出了问题首先要追责黄正明会长;协会要对社会负责,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开展的活动一定要有益于社会,不能有悖于社会,出了问题就要被列入诚信管理的“黑名单”。对于各二级机构,包括专委会、工委会、慢病防治工作站、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来讲,都是总会的代表和开展活动的主体,必须从维护总会的大局出发,加强自律、接受监管。监管的主要对象就是专委会(工委会)主任委员、工作站站长、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我们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决不能进入信用评价的“黑名单”。对于二级机构,总会也要尝试开展“黑名单”评价活动,对于开展活动不积极、违法违规进行业务活动、给总会抹黑的行为等,总会将首先追责第一责任人,及时提出批评教育,不思改正的本人予以免职,严重的将取消该机构。

加强协会党建和监管工作,是社会组织发展的一场自我革命,是转变协会商会职能和运营机制的一次创新之举。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总会和二级机构要以此为契机,总结好2016年工作,谋划好2017年工作,积极谋划和落实党建工作,梳理章程和管理办法等监管自律各项制度,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力争再创中国医药教育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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