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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 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来源:科技教育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 中心,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为基层减负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函〔2019〕134 号)精神,破除形式主义顽疾, 推进继续医学教育供给侧改革,缓解工学矛盾,切实为基层减负,现就改进继续 医学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作用 创新继续医学教育手段和方式,加快推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全国继续医学 教 育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全 继 委 ) 通 过 办 公 室 ( 网 址 : https://www.cma.org.cn/col/col8/index.html)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 (网址:http://icme.ncme.org.cn)集中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医务人员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平台,所获学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省域间互认,各地不得直接或变相设置区域准入条件。除国家公布的培训项目外, 各地、各单位不得要求医务人员在指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获取学分。确有 需要且具备较好工作基础的地区,可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 继教委)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本省域内适用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并报全继委。 

二、以需求为导向,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结合行业发展需求,设立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纳入国家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范畴,优先作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全继委分专业 分批次制订、发布继续医学教育指南,优先支持紧缺专业发展,科学引导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开展,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应当创造条件,将优 质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逐步制作为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采用慕课、微课、 远程视频等“互联网+”方式,供医务人员线上学习。加大面向基层推广适宜技 术力度,通过“面授+远程”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缓解工学矛 盾,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扶贫力度,着力提升当地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三、坚持继承创新,改革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所获的Ⅰ类和Ⅱ类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 医务人员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Ⅰ类和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相互 补充,所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 50%。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的医务人员学分要求由各省级继教委结合本地实际规定,可不限于学分分类,适 当提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占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 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累计 6 个月及以上进修并考核合格者、担任省级及以 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远程继续医 学教育机构不得直接向学员授予学分,需经学员所在地的省级继教委核实后发放 相应学分。 

四、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强化监督管理。各项目申报单位 对所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 原则,认真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公益性,严格规范医药相关企业对学术会议 的捐赠资助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将项目转包谋利。对同类别、内容重复 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加大整合力度,缩短会期,减轻参会者负担。鼓励各地依据 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试点,着重在组织管理、政 策支撑、项目实施、分层分类学分管理以及可验证的自学模式等方面开展有益探 索。改革试点省份需经全继委批准后开展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 年 8 月 28 日

国卫办科教函﹝2019﹞702号基层减负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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